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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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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冯先生 |
信件标题 | 红星高级中学集资房房产证问题 |
提交时间 | 2019-04-17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好,红星高级中学高层集资楼已完工5年多了。本人由于家庭原因预出售此房。但由于一直法办理房屋相关产权,导致较难出售!请各位领导能否协调或督办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相关产权的事宜。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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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就你提出的问题给予如下答复: 1、办理转移登记(业主的不动产权证)需要建设单位(红星中学)提交相关初始登记的资料,先行办理初始登记,请与你单位联系。 2、自治区在2017年底出台集资房办证相关文件,经我单位向兵团住建局请示,十三师的集资建房需要参照文件执行。 十三师房产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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