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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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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张婧 |
信件标题 | 一粮库夜间拆除工作扰民、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
提交时间 | 2019-06-17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师领导:
您好!
今天我要反映下一粮库夜间拆除相关问题。该粮库大概于6月10日夜间开始进行拆除,每天都是夜间施工,大概是22:00至次日5:00的施工时间段,该工程位于太阳绿城小区旁,周边全部是居民区,最近施工点距居民楼也就20-30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该工程既不属于抢修、抢险作业,也不存在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但却公然在夜间(半夜)进行施工,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且其拆除工作未进行任何除尘处理,小区内每日尘土飞扬。截至目前,该工程仍在继续施工。
小区居民已相继向环保局、十三师城建队和110投诉此问题,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有正规施工手续。那么,我想问,是谁给了相关部门的权利,凌驾于法规条例之上,凌驾于人民群众利益之上,给其批复了施工手续?望师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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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张婧,你好!在接到您投诉的问题后,我委立即安排城建监察大队进行现场勘查。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施工单位清运、车辆通行手续 齐全,现场降尘措施、安全防护不到位,城建监察大队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安排水车做好降尘处理和安全防护,禁止夜间施工,对您造成的影响深感抱歉,今后,我委将加大监察力度,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大营房城管委 2019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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