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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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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钱建新 |
信件标题 | 有关房屋出售的问题---为什么标准不一样! |
提交时间 | 2018-04-03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相关领导:你们好!
我今天反映的问题也是一个普遍的民生问题,希望得到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我的房子要出售,因为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所以不能过户,师房产局的同志告诉我,只有交了土地费,就可已办理过户手续。可是房产局也不知道每户需要交多少?我是这样想的:麻烦相关部门把每一户交的费计算出来,然后告诉用户,不是更好吗?可爱的领导,不是我们不想交,而是没有人收啊!再则,2016年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以后为什么就不能?希望政府及早想办法解决我们的心结问题,再次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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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你好: 十三师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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