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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代荣玲
信件标题     关于劳动薪资维权途径
提交时间     2023-05-23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注册地址是十三师的,现公司所在地是伊州区,我现在已离职,任有部分工资未给我发放,请问我应该找伊州区劳动部门还是找十三师劳动部门,我们曾经也联系过十三师劳动局,但十三师劳动局的答复是我们不管,联系伊州区劳动部门称由公司注册地劳动部门管理,目前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前往司法局必须要有劳动部门仲裁,现兵地两处劳动部门均未受理。请领导指明维权途径。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写信人代荣玲:

您好!就您反映诉求情况,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您之前公司注册地址是十三师的,公司所在地是伊州区,我现在已离职,任有部分工资未给我发放,请问我应该找伊州区劳动部门还是找十三师劳动部门。

二、回复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第七条第十九款指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解决。所谓属地管理就是指劳动用工所在地。您所咨询的问题中公司所在地为伊州区,故因由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受理。

三、处理结果

十三师劳动监察支队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您本人也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可,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十三师劳动监察支队进一步沟通。

联系人:赵慧婷,联系电话:0902-2566233。

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