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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刘建美
信件标题     定房押金不退还
提交时间     2023-11-25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3年11月14日用我的身份证在新星市方元房产营销策划中心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现房子交付定金一万元,之后由于我老公征信不好贷不了款,且老公欠账六万余元,不给我退押金,且只有种强买强买的感觉,请帮助我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我局在接到领导信箱转办关于您反映的二手房交易定金合同纠纷的来信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核实基本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对涉事经营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就来信人反映的二手房交易定金合同纠纷经核查双方于2023年11月14日签订定金代收协议,且经签字确认,其中定金条款双方已作明确约定。经调解,被投诉人表示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关于由此产生的民事合同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特此回复!感谢你对我部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