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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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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黄先生 |
信件标题 | 华庭在水一方名居地库收费标准 |
提交时间 | 2023-12-20 |
信件内容 | 我想知道对于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否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地库的面积是否平摊至每个业主的公摊面积里面,地库的收费标准是否通过业主大会,定价是否通过相关单位及部门的批准,地库的收费细则是否公布?相较与地区其他小区地库收费标准,该小区的定价是否合理?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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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关于“华庭在水一方名居地库收费标准”的回复 黄先生: 您好,关于“华庭在水一方名居地库收费标准”已收悉,接到投诉,龙泉社区立即对投诉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经社区与华庭物业经理沟通,负责人就地下停车位的问题给予了回复,回复如下: 1、根据《民法典》274条、275条、276条,华庭物业对地下停车位规属问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地下停车位由开发商花钱修建,不在小区的容积范围内,不属于业主公共的公摊面积,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 3、华庭名居地下停车位的价格是:售价是4万元/个,出租200元/平方米/月,且低于哈密市部分小区停车位的价格,华庭名居地下停车位也不存在强买强卖的情况。 以上陈述,可以联系发改委、房产局等部门核实。 火箭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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