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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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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女士 |
信件标题 | 拖欠薪资问题 |
提交时间 | 2024-01-05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2年12月入职十三师红星文化传媒公司,在这期间担任行政文员,12月属于实习期,未发放实习工资至今,多次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沟通,无果,现目前已离职,希望尽快发放本人实习工资。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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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关于红星文化传媒公司欠薪情况回复 写信人: 您好! 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您的欠薪投诉线索后,安排专人与您电话联系,经核查,您于2022年12月入职十三师红星文化传媒公司,在这期间担任行政文员,1月离职,但未发放剩余2760元工资。经支队协调,您与十三师红星文化传媒公司达成一致:十三师红星文化传媒公司将于次日走支付程序,并在1月15日内支付剩余工资。后续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0902-2566570。 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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