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张先生 |
信件标题 | 伊州区汇景苑小区建设噪音扰民 |
提交时间 | 2024-07-26 |
信件内容 | 伊州区汇景苑小区建设噪音扰民,城管委回复: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大营房城管委现场核实汇景苑二期项目在浇筑混凝土时因情况特殊必须连续作业,并已取得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夜间施工许可,可在浇筑混凝土时连夜施工,在平时施工时不得超过夜间12点。经现场查看施工现场已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大营房城管委已通知汇景苑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12点。要求在日常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请问:一、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情况下,夜间施工不超过12点法律依据是啥,(法律要求夜间10点-6点禁止施工,且要采取必要防噪措施,请问有吗?)二、是否认真调查、走访居民。明明存在未取的夜间施工许可,施工到两点情况,回复说没有?干事认真一点行不行,不要糊弄老百姓,不要昧良心。 |
回复内容 | |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关于汇景苑施工噪音问题的回复 张先生: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大营房城管委现场核实汇景苑二期项目在浇筑混凝土时因情况特殊必须连续作业,并已取得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夜间施工许可,可在浇筑混凝土时连夜施工,大营房城管委已通知汇景苑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12点。要求在日常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大营房城管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