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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写信人     
信件标题     关于燃气收费标准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12-27
信件内容
本人在公园大观小区购买的房产,本小区是集中供暖,我跟供暖公司沟通后交了停暖费,我自己改了壁挂炉,但是在交燃气费方面,燃气公司拿不出来缴费依据,本人在哈密政府官网查到了哈密的缴费标准,但是在十三师的官网查不到燃气的缴费标准,燃气公司直接说按两块多缴费,但是哈密官网阶梯式是1.74元递增的,我想问下如果没有缴费标准拿出来,说多少老百姓就要缴多少,这种合理吗?定价有没有经过听证会公告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单位      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01-10
回复内容

关于“燃气收费标准问题”的回复
熊滔:
     您好!关于“燃气收费标准问题”已收悉,您在领导信箱反映:自己住在公园大观,跟供暖公司沟通后交了停暖费,自行改了壁挂炉取暖,但是在交燃气费时,燃气公司直接说按两块多缴费,燃气公司提供不出缴费依据,但是哈密官网阶梯式是1.74元递增的,我想问下如果没有缴费标准拿出来,说多少老百姓就要缴多少,这种合理吗?火箭农场城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收到领导信箱,尽快联系到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被告知根据哈密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哈密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密发改规[2024]4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哈密市全域范围内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公布明确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 第一档用气量为0-1800立方米/年·户(含1800):单价为:1.74元; 第二档用气量为1800-2700立方米/年·户(含2700):单价为:2.088元;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2700立方米/年·户:单价为:2.61元。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做好解释工作,市民表示满意。
火箭农场城镇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日



附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1份

尊敬的广汇天然气用户:
根据哈密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哈密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市发改规〔2024〕4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哈密市全域范围内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现将阶梯气价明细公布如下:
1、居民生活分档气量
第一档用气量为0-300立方米/年·户(含300):单价为:1.74元;
第二档用气量为300-420立方米/年·户(含420):单价为:2.088元;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420立方米/年·户:单价为:2.61元。
2、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
第一档用气量为0-1800立方米/年·户(含1800):单价为:1.74元;
第二档用气量为1800-2700立方米/年·户(含2700):单价为:2.088元;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2700立方米/年·户:单价为:2.61元。
3、特殊用户气量
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不执行阶梯气量,单价为:1.914元。
注意事项:
1、居民阶梯用气量每户按4口人计算(不足4人按4人计算),对于家庭实际人口多于4人的,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申报,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1人用气量70立方米/年,依次类推。
2、请安装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及时拨打燃气公司客服热线:0902-2322222进行登记报备,待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给予调整,以便享受相应的气价政策。
温馨提示:请以上特殊用户及时前往燃气公司进行报备,若因未能及时报备导致无法享受相应气价政策的用户,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后果及责任。
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