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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赵良贵
信件标题     关于前进大道鹏通花园购房问题
提交时间     2018-10-27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8年10月24日在前进大道鹏通花园订购商品住房一套,已缴纳定金,目前还未签订购房合同。听说鹏通花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无法继续完成问题,具体事情我无从知晓,只能以此方式咨询领导鹏通花园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商品住房是否能正常购买?非常感谢!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志你好:

      就你提出的问题给予两点建议:

      1、购买商品房时首先查看是否有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广大购房者的权益,我单位已经开展商品房网签工作。如果不能从系统上直接打印合同现场签约,建议不要购买。


第十三师房产管理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