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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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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刘兰兰 |
信件标题 | 红星国际城 |
提交时间 | 2018-11-27 |
信件内容 | 我在红星国际城买了一期的房子,房产证无法办理。2015年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说不交当年的热费不给钥匙,我把2015——2016年度热费交给了开发商,可是恒信热力说开发商没有给他们公司缴纳,恒信热力要求我把2015年-2816年度的热费重复缴纳一次后,才让我缴纳2016-2017年度,和2017-2015年度的热费,请领导给予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我的热费滞纳金越来越高,还要停暖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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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您好! 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1.经与您本人联系核实,您反映信件留言有误,不存在 “重复缴纳2015-2016采暖季暖气费”情况。 2.经核实,来信人为红星国际城一期业主,本人在2015年办理入住时将2015-2016年采暖季的暖气费交至哈密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公司)。春天公司未将该笔费用上交哈密市恒信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热力)。 3.经与春天公司负责人联系核实,目前春天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恒信热力已向春天公司申报债权,其中包括刘兰兰2015-2016年采暖季的暖气费及产生的滞纳金。恒信热力申报的债权将在春天公司破产程序中依法处理。目前春天公司正在与恒信热力就此进行协调处理,我办将持续保持跟踪关注,以便尽快将协调处理结果告知本人。 4.2018年11月29日,您本人已向恒信热力缴纳2016-2017、2017-2018以及2018-2019年度三个采暖季的暖气费。 联系电话:0902-2565868
十三师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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