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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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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小张 |
信件标题 | 从内地招录公务员生活困难的请求信 |
提交时间 | 2018-11-29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师领导:
我是一名从内地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过来的参公单位公务员。今年从内地怀着赤子之心考录到十三师工作,未来仍将怀着赤子之心要将整个青春奉献给十三师。作为背景离乡来参加工作的单身青年,本应发扬年轻人的精神风貌,用更饱满的热情为党分忧、为民办事,可是想到自己,我们过来后确实没有受到比本地公务员多一分钱的额外照顾(没有安置费,没有额外补贴)。团场的公务员还给安排了宿舍,考到机关的因为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加上单位没宿舍,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工资租房住,参公单位的公务员还没有资格办理机关食堂的就餐卡,只能在外面吃。十三师周边租房价格800-1500不等,每月在外面吃饭成本1000元左右——每月工资至少2/3用于硬性的生存成本开支。国家规定参公单位享受与公务员相同的福利待遇,在为攒钱成家买房成本担忧的同时,作为参公单位的公务员无资格在机关食堂吃饭这种差异化待遇让自己感到挫败。
群众有更多大事难事需要师领导操心,我知道本不该让师领导为我们这个小群体多操一份心,只是生活的拮据成为服务群众时隐隐的一丝痛。恳请师领导关注一下您们从内地招来的“兵”,我们都是好青年好苗子。我们不想搞特殊不想挣高工资,我们可以慢慢攒钱买房这样不用付房租了,我只是想问问:没有食堂的内地招录公务员是否可以去机关食堂吃饭,节省点生存成本。
不管这封信带来的结果如何,现在和未来我们都会听从指挥,努力奉献,发光发热,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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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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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您好: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 十三师公务员就餐是按照《十三师党委2017年财经小组第九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的,你单位可以根据规定参照执行。 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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