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米舵 |
信件标题 | 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么难 |
提交时间 | 2018-12-11 |
信件内容 | 我是宜居佳苑的业主,入住宜居佳苑有两年多了,小区目前早已满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经与小区业主以及物业负责人商量,大家一致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很有必要,于是我带头写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并且有50名业主左右签字,于两周前提交到前进社区,当时社区工作人员说要请示场里领导,但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还是没有答复。请问领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到底怎么解决?谢谢 |
回复内容 | |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相关问题,通过了解落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因此建议向宜居家园小区所属社区前进社区反映,由其按照业委会成立流程,组织、指导业委会成立事宜。 十三师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