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徐大强 |
信件标题 | 太阳绿城小区进门收取停车费 |
提交时间 | 2018-12-15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太阳绿城小区住户,买房已经4年了,前两年我们小区车辆进出自由,但是从去年开始物业要求每辆车每月收取10元停车费(一年120),每年都必须缴纳。去年一直刷身份证可以进入,现在物业刻意取消门禁刷卡系统,并通知我们不交钱每次进出都要下车到门卫室登记,作为小区住户我们感觉这样非常麻烦。我们向物业提出我们的想法(建议住户依据个人和车辆有效证件到门卫登记,并缴纳120作为门禁安装费,以后可以让我们住户车辆自由进出),但是物业表示拒绝。我们经过询问十三师周边小区(振华小区、德瑞花园、颐景园等)都是登记后小区车辆就可以进入,不存在额外收取费用,物权法也规定小区内道路旁或房屋周边停车属于业主权限,我们小区内物业并没有为大家划定和分配车位,大家在不妨碍通行的情况下都是自由停放。我觉得物业这样无理收取费用不合理。希望领导在闲暇时间可以为我们协调解决下这件事情,非常感谢! |
回复内容 | |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自治区2016《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停车费不属于物业收费构成要素,建议由发改物价部门予以答复。 十三师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