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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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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张先生 |
信件标题 | 关于火箭农场友好佳苑物业乱收费现象的投诉 |
提交时间 | 2018-12-21 |
信件内容 | 我家住在友好二期,去年安装门禁后,进出小区都要登记,就算自己家的车在本小区也是每天登记,后来实在嫌麻烦就支付了200元才将我家两辆车车牌录入他们系统,这才进出小区不用登记。据我所知,整个火箭农场,自己小区的业主进自己小区还要支付100元的,友好二期是第一个!这才过了1年,现在进门又要登记了,我问门卫怎么回事,他们告知我说我的车牌过期了,要重新支付100元才行。
我现在想问问你们物业公司,你们收费是依据什么条款?物业法我研究了一晚上,也没看见有收费的条款,我想问问,门禁系统是团场为了我们业主的安全及安保设置的,你们又有什么权利收钱?难道交了钱之后,我们的车在小区内遭受损坏你们能全权负责吗?我家2辆车,我一年交200元,而我家楼上的业主有两辆电动三轮车,他也停在车位上,他却不用支付一分钱,这又怎么解释?
如果你们说你们收费合理,请你们把收费依据张贴在小区门卫处,我们也不想和保安理论什么,就缺你们的一个说法。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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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你反映的火箭农场友好佳苑物业乱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经向哈密市热尼瓦物业公司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2017年友好佳苑二期向有车住户每辆车每户收取100元费用,用于火箭农场友好佳苑二期正门安装安检、通闸及维护使用,未出具收款票据,也没有公示资金使用情况,造成误解和不良影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小区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冰雪清除服务,公共区域维护秩序(安全、交通、消防等)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按合同约定或规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为保障火箭农场友好佳苑二期公共秩序安全,持续维护完善小区安保措施,物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及时与广大业主协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公开透明收取安保费用,专项用于小区安保设备投入,公示收费依据及使用范围,虚心接受广大业主的关注和监督。 火箭农场办公室(信访) 2018年12月30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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