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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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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石浩远 |
信件标题 | 拖欠农民工工资 |
提交时间 | 2019-02-02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十三师领导!你们好!
我叫石光兵,现年56岁,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我给新疆宏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看大门期间,承包宏铭建筑公司建筑项目的包工头闫团结(身份证号:32**************54)找我干几天杂活,当时说好的一天200元,我又给挖下水管道,又给焊门窗,总共干了15天,共计劳务费3000元,期间闫团结只给了我1000元,剩余2000元劳务费一直拖欠至今,每次打电话问闫团结要工资,他都说新疆宏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给他结清工程款,如果宏铭建筑公司一直拖欠闫团结的工程款,那我们一直都拿不到工资,归根结底我们都是在给宏铭建筑公司干活,我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工资。我是一个农民,我现在过完年又要动手术,我只想要回我的救命钱,恳请十三师领导能为我们平民百姓讨回血汗钱。
尊敬的领导,我没有文化,这些话是我儿子石浩远替我代写,以下联系方式也是他的,望领导落实!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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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回复。火箭农场接到关于新疆宏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资的投诉后,火箭农场相关部门立即联系宏铭建筑公司负责人,经详细了解,农民工石光兵在宏铭建筑公司承建的酉金物资项目看大门并干杂活的事情属实,新疆宏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结清石光兵全部工资共计11500元。对于投诉内容中所述包工头闫团结应付石光兵3000元工资(已支付1000元,拖欠2000元)的情况,石光兵并无任何字据或欠条,经过协商,石光兵同意在取得闫团结签署的3000元字据或欠条后,火箭农场相关部门予以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火箭农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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