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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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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石俊涛 |
信件标题 | 房产证、土地证咨询 |
提交时间 | 2019-02-25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师领导、局领导:我2005年在十三师辖区购买房屋,当时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由于牵扯到房屋拆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我们买卖双方在公证处进行权属公证,房屋和土地归我所有。现如今房屋仍然没有拆迁,但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破旧不堪,证书公章退化,我想办理新的房产证、土地证。请问领导,我该怎样去房产局、土地局办理相关手续,携带哪些材料?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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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石俊涛,你好! 十三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与来信人取得了联系,确认了信中房屋的位置,房屋位于前进西路原物资处家属院平房区,经与国土部门、房产部门联系询问,目前该房屋因属城市规划范围,涉及拆迁等多方面问题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待后期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时再行通知。 十三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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