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信件内容
提交人     阅海湾业主
信件标题     上海“新城”业主的无奈!
提交时间     2022-06-01
信件内容
尊敬的网站管理领导你们好,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来放映我所居住的小区服务业务问题,我们的诉求和无奈可能就在你们的“不在业务范围”被搪塞。我们向购买服务的对象投诉,换来的是“你们知足吧,我们每年都严重亏损,根本就没有物业公司接手这小区,你们就将就着住吧”这样的态度。我们向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换来的是业主委员们一声声叹息,一声声无能为力。我们向你们公开的民生平台反映,换来的是部门业务不属于贵单位管理,部门问题已经责令整改,可结果呢?涛声依旧!!!万恶的资本知道现实违规成成本低,百姓维权成本高,我们普通人用业余时间和物业公司的工作时间据理力争,结果次次不了了之。面对业主对物业服务百分之85以上的差评率,面对高于市场评定服务价格百分之40的物业费用,面对着没有业务委员会的小区“被”签署的物业合同,我们这些业主怎么办?我们小区只有物业没有服务怎么办?我们已经尽最大能力不给师政府添麻烦,可是我们的麻烦谁给我们解决?地方政府有求必应,有难必解!我想同一片蓝天下我想都由同等权利吧,社区入驻了我们小区!是不是由相关负责科室干部倾听下百姓的心声吧!我想贵单位相关负责科室不会看不见抖音中的画面,微信群众心声吧!拜托了!拜托了!拜托了!我们这个小区只有物业和资本,没有服务和民生!拜托了,请让这样的物业公司离开吧!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阅海湾业主: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1.信件中“不在服务范围内”的说法,经要求东筑物业调查核实,所说关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等说法,因前期G3#、G4#高层住宅楼天然气未入户,物业未及时耐心将服务范围不包含天然气入户检查安装的情况,向你解释清楚,而造成误会。对此,我局已严格要求物业对客服工作进行整顿,由其要加强员工培训。关于“业主反映员工所说物业公司无人接手”的说法,因原相关管理员已更换,经查证无果。我局要求物业务必继续做好员工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发生。
2. 关于信件中反映业主对物业85%的差评,以及物业费高出市场评定价40%的问题,经核实,至今社区、物业等都未对业主满意度进行调研,85%差评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关于物业费高出市场评定价40%的说法,也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关于需要咨询相关收费政策,请联系师市市场监管局(电话:2565052、2565211)。
3.阅海湾物业公司属前期物业。业主在办理交房时,物业需告知物业收费标准及服务情况。物业服务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时,关于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也有约定,需经业主签字确认。物业公司需将物业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在小区公示张贴。
4.近期内,东筑物业已对你本人就相关投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耐心解释,对此,你本人表示认可。
联系电话:0902-2565868。
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