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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杨旭
信件标题     十三师天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不处理
提交时间     2023-06-12
信件内容
十三师的领导: 您们好,我父亲(杨世杰)于2018年10月入职十三师天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打包工,于2018年10月 16日因着火造成工伤,导致盆骨多处骨折,住院结束后,时任天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厂长张二龙让我父亲回家养伤,并说明已经走了工伤流程,后续多次联系又换领导接待,但一直尚未解决后续事宜,于2023年6月初得到的最新消息为因该公司领导换任,导致一年后在行处理。劳动局已认定工伤结果,已经公示结束,但我方一直未接到该公司电话说处理该工伤事故。多次沟通,一直已事物繁忙、领导换届等理由拒绝解决。忘十三师领导能够尽快解决我父亲的工伤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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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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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伤情况不处理的情况说明

杨世杰陕西省澄城县人。是2018年度花乡棉业有限招录的从事车间生产的季节工人。于2018年10月16日在车间工作中不慎从绞龙平台上跌落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多处骨折,在医院采用钢板固定治疗,住院治疗24天,于2018年11月9日出院。出院医嘱注明“钢板内固定术后约1.5-2年可来院拔除”。2018年底杨世杰回陕西修养,2020年12月到达可取出钢板时间后,单位和其本人进行联系,但由于疫情原因,经多次沟通后,2021年5月其本人从陕西来到哈密,并通过十三师劳动鉴定部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由于疫情不能长期在哈密居住,在完成工伤鉴定后杨世杰又回到陕西等待工伤鉴定结果。

十三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于2021年7月在十三师政务网将鉴定结果进行了公示,结果为工伤捌级。

花乡棉业有限公司原定于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解决后续问题。但因新冠疫情影响,陕西和哈密疫情防控政策差异,杨世杰一直无法来哈密,2021-2022年期间经多次和杨世杰电话沟通,因疫情隔离时长问题未能前来。后经电话协商在疫情结束之后来哈协商解决工伤事宜。

2023年6月杨世杰和花乡棉业进行了沟通联系,已经确定7月杨世杰可以来哈密,就工伤事宜进行协商解决。

天元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