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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提交人     赵飞成
信件标题     劳动监察保护的是谁?
提交时间     2023-08-01
信件内容
你好,领导,我是淖毛湖农场企业工作的一名员工,今年5月入职。每天工作9.5小时,没有休息日,没有法定节假日。7月15日被迫离职,离职至今公司没有支付我任何工资及加班费,7月31日,我通过电话向劳动监察保障大队进行投诉,几经辗转,联系到淖毛湖片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我向她说明情况后,她告知我企业发工资需要周期,我的情况拖欠工资是正常合理的。她明确告知我所在单位是每月25号发工资,她告知我像我这种离职没有交接工作的一个月之内发都是正常的(从头到尾都没有问我是否存在工作没有交接情况)。我说我是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法律我是明白的,希望她给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她反问我是在教他做事吗?我想问问领导劳动监察保护的是谁?劳动者还是企业,她为何对企业哪天发工资清楚,对企业拖欠我工资如此抵触?我全程有录音记录
回复内容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关于赵飞成投诉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案件情况说明

赵飞成通过领导信箱途径投诉,主要反映本人在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工作工资拖欠问题,安排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诉求

赵飞成,男,汉,身份证号码652324********212,联系电话153****8231。主要反映:本人在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工作工资拖欠问题,给予解决。

二、核实处理情况

淖毛湖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于7月31日接到赵飞成电话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了解,赵飞成于2023年5月30日在淖毛湖绿斯特能源有限公司入职担任法务经理一职,7月15日离职,未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期间绿斯特能源公司未发放工资。受理投诉后淖毛湖农场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于8月1日曹然前往绿斯特能源查看相关证据材料了解情况,并责令其尽快清算投诉人工作期间的工资,并完成发放。得知绿斯特能源公司已经于上午10点左右已经向投诉人赵飞成发放了第一笔工资7550元,后续经过清算,8月4日将拖欠投诉人赵飞成剩余工资款18774元拨付至赵飞成本人工资卡上。

淖毛湖农场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