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信件内容 | |
---|---|
提交人 | 张向彤 |
信件标题 | 暖气停用还有缴纳高额停用费,请问有规章条例依据吗? |
提交时间 | 2018-09-21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上海新城一期的业主,因为工作变动,房屋今后无人居住,今收到通知被要求供暖办停。办手续时被要求缴纳高昂金额作为停暖的手续费,请问这项费用的收取是否有法律、条例依据?是否符合规范?规范原文又是如何规定的?静候领导佳音。 |
回复内容 | |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同志,你好! 根据《哈密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已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实施分户控制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时应以书面形式在采暖期开始前30日内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缴纳基本热费的30%;根据《火箭农场城区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已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实施分户控制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时应以书面形式在采暖期开始前30日内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缴纳基本热费的30%。
火箭农场办公室 0902-2390236 2018年10月11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