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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警、交通部门要密切关注风雪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变化,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做好疏导服务和应急保障,确保春节期间交通安全。
2.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
3. 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购买烟花爆竹应当到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
4.开展节庆、娱乐等活动时,火灾风险较大,请关注消防安全,杜绝火灾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5.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6.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做到安全燃放、文明燃放,切勿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前请认真阅读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安全警示语》,以正确的方法燃放,不要在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重要物资仓库、柴草堆、 高压线、高层建筑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7. 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处置保障。
十三师安全生产委员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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