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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无小事 点滴暖人心
来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作者: 黄蕙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3 19:25:38

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为民排忧解难,十三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区一大队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好群众服务,赢得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8月1日,执法队员在巡查至五星大道一家商户时,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其门口的旋转式铁质楼梯存在安全隐患,长期无人使用,希望拆除。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楼梯铁质楼板边缘较薄,偶有行人路过稍不注意会撞到。执法人员当即协调属地单位黄田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该楼梯业主,了解使用情况,征求其处理意见。当商户获知该楼梯业主仍需使用,不同意拆除时,为缓解现场群众情绪,执法人员亲手制作简易安全提示标识,张贴于楼梯显著位置,提醒过路行人注意安全,同时也提醒业主及时处理楼梯安全隐患,做好行人防撞措施。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始终坚持用心、用情、用法全力做好群众投诉办理工作,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准则落到实处。(十三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黄蕙、丁延超)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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