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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交通事故引争议 当庭履行心事了
来源: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倩 杨姗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29 17:25:14

2023年3月,哈密垦区人民法院二道湖法庭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了审理,经过法院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当庭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22年9月,李四驾驶小型轿车在主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张三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三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李四及其保险公司向张三支付了赔偿款。事故中,李四驾驶的车辆受损产生了维修费用,但因张三驾驶的车辆未购置保险,经李四多次沟通后张三均拒绝赔付,故李四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决。

二道湖法庭工作人员认真阅卷,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工作,努力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张三向李四支付维修费2000元。

近年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多元解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突出调解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作用,尽可能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权利义务。二道湖法庭作为哈密垦区人民法院的外派基层法庭,直接面对团场职工、企业,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庭的优势,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这种办案理念,既确保了调解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减轻了执行压力,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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