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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制作恶意软件,“00后”小伙因诈骗罪被判刑
来源: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作者:韩石磊 魏宇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17 18:41:48

近日,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张三因帮助李四等人制作虚拟软件用于诈骗,被判处刑罚。

案情简介:2022年某日,被告人张三明知他人欲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谋取利益,仍制作可以通过后台控制盈利的软件,并出售给他人。同年某日,张三制作的软件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致使被害人王五被骗四万余元。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销售可通过后台控制盈亏的恶意程序,并提供租借服务器等技术支持,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张三与其他未到案的诈骗犯罪人员构成共同犯罪,张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张三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张三当庭自愿认罪、悔罪,积极缴纳罚金,愿意接受处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张三已向被害人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张三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本是最好的年纪,有着大好的前程,领着过万的月薪,确因一千元的小利,被判处刑罚,真心不值得。 

同时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请牢记:凡是让您“掏钱”的事儿,都要再三考虑,确定交易的安全性,天上不会掉馅饼,除非地上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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