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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务工路费惹争议 干警倾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十三师新星市司法局   作者:冶国婷 王瑾 赵聪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8-25 10:33:33

为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红星一场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作为,坚持源头预防,就地化解,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近日,红星一场司法所联合信访办、二道湖派出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矛盾纠纷。

今年8月,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某某承包红星一场某小区管网改造工程,经朋友介绍,他与外来务工人员曾某等7人口头约定由曾某一行人负责管网改造工作,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期间,王某某多次致电曾某某,表示工程紧急需要尽早完工,催促曾某等人尽快赶到红星一场某工地开展管网改造工作。随即曾某一行人于2023年8月1日抵达红星一场后,项目负责人王某某又向其告知,上一批管道安装工程队仍在工作,曾某等人暂不能进场工作,但王某某告诉曾某,其承包的另外一个小区管网改造工程即将开工,让曾某等人耐心等待。期间王某某安排曾某等人暂时制作预制板的工作,按照每平方45元的工资标准进行结算。但等后期工程开工后,管网改造工作仍由原负责的工程队进行安装,曾某等人无法进场工作,随即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来到红星一场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中工作人员安抚双方情绪,采取背靠背方式向两人明晰责任、以法释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调解员分析利弊,向双方说明案情拖延容易造成的利益损失,建议大家各退一步,推动纠纷尽快化解。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不懈调解,双方均做出让步达成协议,在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当场支付劳动报酬。

王某某支付曾某某一行人从事预制板制作的全部劳动报酬19755元,并且由王某某额外另外支付3500元,用于补助曾某等人二十余天的伙食补助和来回路费。在收到劳动报酬的那一刻,曾某等人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露出了笑容,表示困扰自己多时的烦“薪”事终于解决了。

对于务工人员来说,最烦心的事莫过于欠薪,尤其异地劳务纠纷,但调解员们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处处留心皆民生”的奉献精神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件又一件的难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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