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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暴的那些事
来源: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张梓帆 刘璇宇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0-08 19:27:00

在前些天热播电影《我经过风暴》中,展现出了一个善于伪装,有两幅面孔的有着极强的控制欲的家暴男。他每时每刻都在猜疑,将一个家庭变成囚笼,将家暴说成是爱对方的一时冲动,在不停道歉与实施家暴之间来回切换,使得家暴一步一步升级。同时,在影片中,受家暴之后,会陷入“暴力循环模式”即:愤怒积蓄期、暴力发生期、道歉和原谅期、蜜月期,这就进一步导致女主在家暴认识上犹豫不决,似乎对丈夫还有一丝惦记,下不了决心,与丈夫分道扬镳。这部电影引起了许多观众的深思……..

何为家暴?反家暴法中,家暴被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暴力和经济控制也纳为家暴。

那么导致家暴的原因有哪些?首先家暴具有隐私性高、取证困难、验伤难定的特点,从而导致有些家暴男在家暴之后立即切换面孔,以温柔的态度对待对方;其次其他人的话也更让家暴男放肆,例如:“床头吵架床尾和”等等,这也暗地里其实已经给了家暴男一定的支持,比较讽刺的是,在最后法庭审判时,家暴男的妈妈说他的儿子是最优秀、最听话的,其实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对家暴男的变相庇护。

抵制家暴的法律措施有哪些呢?一、强制报告制度。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及其代理人和近亲属都可以向有关单位进行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家暴的老年人、残障人士及重病人,因胁迫而不敢或者不愿意报警的,应规定相关机构有义务报警”,这样切实有效地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二、告诫书。实施家暴的加害人,在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告诫书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并且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三、人身安全保护令。所谓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

最后,呼吁大家,理性去爱,不惧怕爱,抵制家暴,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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