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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货款违约拒付,法官决定这样做
来源: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作者:蔡国庆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07 17:27:45

近日,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前保全+审执协同+督促履行”模式,充分发挥诉讼保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3年8月初,伊吾县海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天鹏建设有限公司返还货款及违约金70万余元。但天鹏建设有限公司拒不给付。 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法官第一时间引导申请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第一时间裁定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 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主动出击”,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面对充足的证据和已经冻结的账户,被告愿意履行给付义务。承办法官同立案庭副庭长毕萨热阿合议商定以“诉前保全+庭前调解+督促履行”的思路,组织调解。 承办法官则向双方释明了案件的执行风险,告知被告若不履行义务将对企业信用产生不利影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天鹏建设有限公司承诺2023年10月30日前向伊吾县海鑫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欠款70万元。

承办法官有效把握调解节奏:一方面天鹏建设有限公司急需解除保全措施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伊吾县海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的货款亟需给付,虽然矛盾突出且尖锐,但巧用保全,及时调解,化解纠纷,最终实现钱货两清,案结事了。并于同日作出裁定,解除了对天鹏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一起合同纠纷就此结案。 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法治保障,每一起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下一步,巴里坤垦区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将服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立案、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送法于企,不断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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