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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客观、合理、公正测算第十三师新星市城镇供热价格成本,提高成本监审效率,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新发改规〔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委决定通过公告形式,向全疆(兵团)择优选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参与成本审核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城镇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对第十三师新星市城镇集中供热近三年(2021-2023年)成本进行监审。其中被监审企业3家(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2家),账目独立且清晰。
三、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6日。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完成服务内容所应具备的实力,熟悉成本监审工作,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必须做过相关成本监审工作(做过兵团及相关师市成本监审工作和熟悉兵团情况的优先)。
(二)参与公开报名单位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遴选。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监审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至少一人具有两年及以上成本监审服务经验)。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此类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关合同。
(三)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四)报名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新疆”网站、“信用兵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六)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单位需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事务科);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411977915@qq.com邮箱,逾期送达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我委将予以拒收。
七、选聘方式
若本次选聘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则取消本次选聘工作。报名单位3家及以上则按报价、业绩等进行综合择优确定中标单位。选定结果在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要求
本次选聘报价单由报名单位对服务内容进行单独报价(格式自拟),报价金额以百元取整。现场提交材料的,报价单必须进行密封,由报名单位于报名时间内自行带到现场提交,如报价单未按要求密封或提前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亮杰
联系电话:0902-2565090 17590809055
地址: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东路130号(新星市办公二区1号楼2楼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事务科)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3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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