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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十三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余斌等23名因工、非因工伤(病)残职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十三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02-2566298 2565013
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邮编:839000
第十三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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