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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我师市定于2024年9月18日12时00分,在新星市和大营房片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9分钟。届时师市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请市民注意辨听。
防空预先警报为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为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为连续长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师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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