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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党委部署,2023年9月9日至11月20日,兵团党委第三巡视组对红星二场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红星二场党委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责任、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全面整改,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7个工作组,制定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纳入团场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视问题146条,制定整改措施228条,稳步推进巡视整改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同时,对照巡视发现问题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巡视整改相关文件、听取巡视整改推进情况7次,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直面问题抓整改。一是团场党委书记、政委牵头整改问题2个,主持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6次。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领办具体整改任务,每15天召开一次巡视整改推进会议,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日常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人负责,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分管领导指导、行管部门专项检查、纪委不定期抽查的“督帮一体”工作机制。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找原因、挖病根,建立健全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复,避免同类问题发生,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确认、评估验收组集中办公的自评验收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收集自评报告,每周三集中办公评估验收。
二、整改落实情况
红星二场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根据兵团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53条具体问题,1条不宜公开,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1条,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2条。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有差距,学用结合不紧密”方面
1.关于“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制定理论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专题学习乡村振兴工作的时间。
(2)针对“未制定团连‘两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相关文件。二是明确团连“两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三是制定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相关人员述职内容均包含乡村振兴工作。
2.关于“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3)针对“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定稿未印发”问题
印发第十三师红星二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30)。
(4)针对“未制定‘一连一策’实施方案,对连队乡村振兴工作缺少具体指导”问题
印发连队经济发展规划(2024年—2030年),将“一连一策”实施方案纳入其中。
(5)针对“团场对连队重点工作考核缺乏时效性”问题
一是印发2023年度考核方案,按照团场考核工作安排部署进行考核。二是对考核结果公示,下发考核结果通知,并发放绩效报酬。
(6)针对“经济工作考核指标赋分较少,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拟定2024年度考核方案,对各部门(单位)竞争性指标进行整合优化。二是结合团场综合年度考核方案,提高连队创建产业兴旺星中发展连队经济指标。
3.关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问题
(7)针对“固定资产投资下降”问题
一是2023年红星二场完成固定资产2.0651亿元,同比增长17.2%。二是建立团场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工作机制。三是制定2023年“招商之冬”活动方案,签订10个投资协议,签约资金2.9亿元。四是团场每15天开展1次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加大团场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力度,2024年新入统固定资产项目3个,一季度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137万元。
(8)针对“未完成牲畜出栏计划”问题
一是制定检疫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二是制定检疫、防疫工作计划。三是建立动物产地检疫出栏纸质台账,做好动物出栏统计工作。四是新疆泰昆农牧与新疆湘亨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年出栏20万头商品肥猪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招引新星市利华养殖合作社落地,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加强畜禽数据统计能力。
(9)针对“棉花主栽品种推广率低”问题
一是邀请育种企业就棉花良繁积极展开对接。二是积极向职工宣传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棉花主导品种推荐意见,推介师市棉花主栽品种。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兵师党委部署要求不到位,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抓得不实”方面
4.关于“党委对粮食安全重视不够,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0)针对“下达粮食种植任务未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问题
一是召开2023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暨2024年农业生产重点工作座谈会,研究2024年作物种植计划,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下达各连队粮食指标任务。二是结合“群众法治大培训”“科技之冬”活动邀请讲师给职工培训粮油等作物种植技术。
(11)针对“下达粮食任务存在‘一刀切’现象”问题
一是召开2023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暨2024年农业生产重点工作座谈会。二是围绕粮食任务指标到连队摸底,分解2024年作物种植计划。三是组织召开农业重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四是对退耕还林土地种植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5.关于“产业发展滞后,专业技术人才配备不合理”问题
(12)针对“团场在培育‘链主’企业上用力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备案逐级审批制度。二是建立团场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招商之冬”活动方案。三是从水电运以及用工等方面加大服务保障,新疆疆域飘香食品有限公司果蔬脆加工项目于2023年11月复产复工,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红枣等农副产品。四是通过招商引资等措施,新疆胡杨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材项目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
(13)针对“种植业结构单一”问题
一是召开2023年农业生产工作总结暨2024年农业生产重点工作座谈会。二是2024年种植棉花3.68万亩,粮食0.2万亩,板蓝根0.23万亩,油料作物0.11万亩,职工与青岛辣百通公司、海川合作社合作种植辣椒0.3万亩。
(14)针对“工业企业发展要素保障不到位”问题
一是第十三师新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汽车产业园)项目已报送兵团待批复。二是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已申报专项债项目进行规划。
(15)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告知7家经营名录异常合作社注销流程及年报报送程序。二是组织召开农业生产重点工作推进会,解读团场贯彻落实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稳定林果发展、促进职工增收实施办法的方案,选派人员参加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会,提高其管理能力。三是通过租赁盘活设施大棚开展海鲜养殖、租赁电商基地等方式,实现连队经济年收益5000元,2023年3个连队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以发放农产品和现金的方式向社员分红。同时督导检查连队经济运行情况,并检查指导财务台账。
(16)针对“服务农业生产专业技术人才有短板”问题
一是分析干部队伍,形成分析报告2份。二是以柔性援疆方式引进1名熟悉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方面和2名中医方面人才来团场工作6个月。三是结合团场机构改革,调整1名畜牧专业干部到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工作。四是注重团场特聘农技员的培养,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连队“两委”中农业相关专业人员比例,且已为2个连队“两委”配备农业相关专业人员。
6.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7)针对“加厚膜推广使用和残膜治理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实地检查核实残膜回收和秋翻两个“100%”工作,下发2023年“三秋”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二是加大鼓励引导力度,购进5台残膜回收机,推广使用80亩降解膜。三是分解下达团场加厚膜推广应用指标任务,明确各连队2024年加厚膜目标任务。
(18)针对“林地管护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通过“科技之冬”、广播、微信群转发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制定贯彻落实第十三师新星市关于稳定林果业发展、促进职工增收实施办法方案。三是2024年林下套种板蓝根、辣椒、花生等经济作物2377亩。四是各连队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带开展巡查。五是围绕防护林体系建设对接EOD项目。六是结合团场防护林实际情况,制定防护林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春季退化林修复80亩,连队绿化10亩。
(19)针对“地下水超采问题未扭转”问题
一是制定农业灌溉用水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加快推进EOD调蓄池建设。三是完成水电二分公司2023年末级渠系工程管理监督考核,持续督促其规范和加强末级渠系、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四是开展“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受教育职工1200余人。
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20)针对“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兵团发展党员操作规程》18场次,270人参与学习,严格按照2024年发展党员指标任务持续落实好连队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要求。二是鼓励连队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目前16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三是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270余名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18场次。举办基层党务工作培训班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定期调度各党支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21)针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不严格”问题
制定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程序和指导各连队制定议事决策清单,组织连队学习10场次240人,督促10个连队向团场党委上报“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决策35个。
(22)针对“相关连队运转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连队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党支部作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兵团、师市下发的相关文件10场次,240人参与学习;相关部门对10个连队“四议两公开”操作程序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完成。
8.关于“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23)针对“未实地抽查调研,未建立工作台账”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实地抽查调研2次,团场暂无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无低收入人口。二是对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建立台账。
(24)针对“入户走访数据不细”问题
一是共摸排收集团场2650户7227人信息。二是摸排数据经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核对无误后上报。
9.关于“巩固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成果有短板”问题
(25)针对“身份地确权颁证及流转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大对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力度。二是建立身份地电子台账,并将身份地流转合同及相关文件按连队归档保管。三是2024年连队确权颁证人员共58人,目前已完成制证打印、清册建立。四是对连队身份地流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6)针对“职工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职工量化考核座谈会,学习优秀单位在职工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及做法。二是组织职工学习连队职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参加职工大会、履行生态卫士等职工义务将纳入职工量化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减负资金的发放关联。三是下发2024年职工大冬训实名制点验情况通报。四是各单位根据职工参加职工大会、履行生态卫士义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每季度考核打分。
(27)针对“经营地租赁费缴费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职工开展相关文件宣传培训,规范经营地租赁管理。二是印发2024年团场经营地租赁方案。三是4.8万元租赁费已全部缴至团场。
10.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28)针对“公厕利用率不高”问题
一是积极对接施工单位,2座公厕已正常使用,剩余8座公厕待建成后,办理移交手续。二是制定连队公共卫生厕所运行管理制度,要求连队将已建成连队公厕运行经费纳入连队公共运转经费。
(29)针对“人畜分离未做到位”问题
开展政策宣传,168户中40户连队居民已整改,其余散户养殖数量均在10头只以下,未形成养殖规模。
(三)关于“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规范”方面
11.关于“项目管理有漏洞”问题
(30)针对“未履行询价程序”问题
一是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冷库管理制度,将项目管理制度列入连队运行规划。二是相关合作社已提供加盖公章的第三方询价报价单,其他连队暂未发现未提供第三方询价现象。三是对相关连队项目开展实地检查,目前未发现问题。
(31)针对“竣工决算审计不及时”问题
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明确在项目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督促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在3个月内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2)针对“未预留质保金”问题
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落实好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明确质保金预留、返还方式及质保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33)针对“信息未公开”问题
一是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连队的公告公示制度,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将项目实施情况在连队进行公示。二是2024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二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在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职工群众反映意见。
(34)针对“项目变更未办理手续”问题
一是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按照批复建设。二是做好项目实施阶段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内容,按照要求履行项目变更手续。
12.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
(35)针对“未经批复处置资产”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常务委员会及“三重一大”相关规则。三是师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对红星二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资产处置的批复》。四是组织学习连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办法,指导预算单位按照资产处置权限和基本程序处置资产。五是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6)针对“未经评估处置资产”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相关科室例会学习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办法2次。二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持续做好公务用车资产处置工作。
13.关于“连队运转经费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37)针对“运转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制定连队社区运转经费支付审核流程,加强对连队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避免不合理支出行为发生。二是组织各基层单位学习连队基本运转补助经费、财务管理等相关办法。
(四)纠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查处惩治腐败问题不深入,整改不彻底
14.关于“‘两个责任’扛得不实”问题
(38)针对“未制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责任清单”问题
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责任清单。
(39)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收集梳理并组织学习师市7起典型案例,共计学习20次,参学200余人次。二是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连队社区“两委”共计500余人次参观团场廉政馆、观看警示教育片。
15.关于“重点工作监督不力”问题
(40)针对“未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问题
一是利用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纪检干部学习例会学习相关文件,共计8次。二是将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团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报告中,对6个单位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检查,发现并已完成整改问题11个。三是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6次,通报4次,发现并已完成整改问题15个。同时,针对团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向团场党委汇报进展情况。
(41)针对“未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问题
一是召开团场纪检干部工作例会,学习相关文件。二是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连队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已完成整改问题11个。
(42)针对“履行婚丧嫁娶‘两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未履行婚丧嫁娶报备程序的9人学习相关文件,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二是组织190余人次学习相关文件14次,今年以来,暂未接到婚丧嫁娶事前事后报告表。
16.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43)针对“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人与实际不符”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学习常务委员会、“三重一大”相关规则。二是党委常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记录。
(44)针对“未制定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未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连规民约”问题
一是制定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二是相关单位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连规民约(居民公约)。三是上半年抽查5个单位,均未发现新问题。
(45)关于“基层减负未落实到实处”问题
一是党委常委会学习基层减负相关文件。二是制定连队社区基本情况统计表。三是将基层减负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内容。
17.关于“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
(46)针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将上轮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纳入此次巡视整改方案一并进行整改。二是在巡视整改方案中,明确5个问题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稳步推进整改。
(47)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
一是团场党委班子成员赴挂钩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文字报告。二是团场党委班子成员向团场党委常委会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8)针对“纪委自身建设软弱,监督缺位”问题
一是学习相关文件,将优化团场纪检监察工作有关内容写入团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报告。二是纪检干部已配备到位,独立开展团场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到周边乡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建设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印发五级监督体系工作方案,聘任35名监督信息员,有序推进团场五级监督体系工作。
(49)针对“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
一是理清保障性住房空置情况。二是印发《红星二场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三是利用团场广播和集市广泛宣传住房销售政策。
(50)针对“落实‘三会一课’不认真、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党支部向团场党委作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8场次,270人参与学习;制定下发规范书写“三会一课”记录要求和参考模板,举办基层党务工作培训班。三是指导检查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完成。
(5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8场次,270人参与学习;挂钩场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列席指导挂钩联系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查看各党支部党员大会推荐记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指导相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上报师市助人为乐好人人选。
(52)针对“涉及基本建设项目未进行财务决算”问题
对之前出具财务决算报告的项目内容进行核检后重新出具财务决算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深入巡视整改牵头单位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已销号的巡视反馈问题有无反弹,对整改打折扣、搞变通、不认真不负责,整改工作消极敷衍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做好成果转化,扎实推进“依法治场、人才强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作风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团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史青林 党政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13289089156;电子邮箱:836608457@qq.com。
中共红星二场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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