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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函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0-09 18:47:38

 

 

进一步完善师市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团)名村(连)街区保护办法》(新兵办发〔202270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师市实际,我单位起草了《第十三师新星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95日至105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 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02 - 2201675

电子邮箱:sssxxbwg@163.com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五星大道东路130号

邮政编码:839103

 

     附件:《第十三师新星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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