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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办安监〔2013〕168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经师市住建局评审小组审定,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水电五分公司第二水厂符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条件。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第十三师新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公示期满后,师市住建局将向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水电五分公司第二水厂颁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证书、牌匾。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902-2205385
邮 箱:ssszjjcjk@163.com
地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教导旅东路304号
第十三师新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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