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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的公示(2024年第7期)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19 19:36:49

根据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4期),涉及本辖区不合格食品经营者1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星市益玮蔬果粮油批发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星市益玮蔬果粮油批发店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82日),检验项目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上述批次生姜(购进日期:2024-08-02)是当事人从哈密东疆春市场购进,共购进1件(10KG/件)。其中抽检单位抽检3.26kg,零售6.74kg,已无库存无法召回当批次生姜。销售该批次生姜的违法所得为156.74元。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的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以及综合裁量原则,同时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三师市监处罚〔2024558号),给予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6.74元的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已按照要求开展原因排查并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目前已整改到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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