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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付鹏等6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对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实名如实反映,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并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三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02-2566298 0902-2566206
传 真:0902-2566298
举报邮箱:xxsrsjgsb@163.com
附件:关于受理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付鹏等6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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