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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轮)简章》要求,目前考察工作已结束,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1)。同时,就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与招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招聘者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在签订《个人体检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到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和《个人体检诚信承诺书》扫描后,于2025年1月22日14:00时前发送至新星经开区指定邮箱572136769@qq.com。通知报到上岗时将《体检表》(原件)提交至新星经开区综合办公室311室。
请招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以便联系。如通信不畅,无法联系,视同放弃招聘岗位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902-2208867
附件:1.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轮)进入体检人员公示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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