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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十三师新星市再生水的利用管理,科学高效利用再生水资源,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保障再生水用户和再生水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再生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师市实际,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制定了《十三师新星市再生水使用管理办法》。为使该办法科学合理,透明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征求意见期间,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第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902-2565427
2.电子邮箱:sssslj2565427@163.com
3.信函寄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区五楼563室。 邮编:839103
十三师新星市水利局
2025年3月2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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