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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19年第22期),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19年第6期、第7期)涉及我师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火箭银河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皮冻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火箭银河店销售的猪皮冻,重金属铬实测值14mg/kg(标准指标为≤1.0mk/kg)。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上述不合格猪皮冻由该经营单位于2019年9月7日从哈密市人民西路旺记老成都棒棒鸡店进购,共购进2.278kg,并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其中0.654kg于2019年9月7日被抽样人员购买),无库存。
该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猪皮冻、采购食品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4.72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第十三师市监罚决字[2020]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火箭银河店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张贴召回公告积极召回,并对不合格原因经营进行排查。该超市在进货及销售过程中未接触过金属铬,初步判断不合格原因是在食品制作过程中添加和其他原材料带入而造成的。针对以上因素,该超市制定落实了如下整改措施:1、立即清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供应商;2、严格把关进货渠道;3、加强进货查验义务,做好台账登记。该经营者于2019年10月21日向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已完成整改复核。
二、王立志(伊州区益寿路王霞商行)经营的韭菜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王立志(伊州区益寿路王霞商行)销售的韭菜,毒死蜱实测值0.7mg/kg(标准指标为≤0.1mk/kg)。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上述不合格批次韭菜由该经营单位于2019年9月29日从哈密市东疆春农产品批发市场D18摊位购买的,共购进5kg,并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36kg于2019年10月1日被抽样人员购买),无库存。
该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第十三师市监罚决字[2020]0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王立志(伊州区益寿路王霞商行)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张贴召回公告积极召回,并对不合格原因经营进行排查。该商行在进货及销售过程中未接触过毒死蜱农药,初步判断不合格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未使用投入品造成的。针对以上因素,该超市制定落实了如下整改措施:1、严格把关进货渠道,优选固定的、规模较大的供应商;2、加强进货查验义务,做好台账登记。该经营者于2019年10月31日向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已完成整改复核。
三、陈辉翠(第十三师黄田农场统一海鲜调料销售部)经营的油白菜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陈辉翠(第十三师黄田农场统一海鲜调料销售部)销售的油白菜,毒死蜱实测值0.4mg/kg(标准指标为≤0.1mk/kg)。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上述不合格批次油白菜由该经营单位于2019年9月8日从哈密市东疆春农产品批发市场购买的,共购进4kg,并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其中1.5kg于2019年9月8日被抽样人员购买),无库存。
该销售部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油白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第十三师市监罚决字[2020]00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陈辉翠(第十三师黄田农场统一海鲜调料销售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张贴召回公告积极召回,并对不合格原因经营进行排查。该销售部在进货及销售过程中未接触过毒死蜱农药,初步判断不合格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未使用投入品造成的。针对以上因素,该超市制定落实了如下整改措施:1、严格把关进货渠道,优选固定的、规模较大的供应商;2、加强进货查验义务,做好台账登记。该经营者于2019年10月22日向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已完成整改复核。
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1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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