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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和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进一步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兵环函〔2020〕3号),为贯彻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工作部署,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现将我师开展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
一、试点范围
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
二、试点期限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请材料
1.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全本1份,电子版全本1份,删除秘密的电子公示版1份(若无秘密不需提供))。
2.告知承诺书(加盖公章和签署名字的原件1份,扫描件1份,样本详见附件1)。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携带申请材料到师生态环境局申请。
2.审批。不开展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3.公开和联网报送。师生态环境局把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告知承诺书、审批决定在十三师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并同步上传至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管理系统。
五、强化监管
建设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师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生猪养殖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监督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承诺事项。对在告知承诺书中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以上公告内容即日起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茜:13779369890 邮箱:709494275@qq.com
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7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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