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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结构,充实专家库力量,更好地为建设工程评标活动提供服务。我局决定开展评审专家库重新申请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申报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服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2.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3.年龄在60周岁以内,健康状况良好的工程技术、经济及工程管理人员;确因特殊专业需求,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获教授级高级职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者同等待遇的,年龄不受限制。
4.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通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本专业电子评标工作。
5.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并未被取消过评标专家资格的。
6.未在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任职。
(二)专业条件
1.从事工程建设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的。
二、评标专家申报程序
1.申请人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专业职称证书、职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其它能够证明本人技术能力文件的复印件等材料于2020年5月10日前报师住建局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徐海雯 0902-2501080、17699022295
十三师住建局
2020年4月27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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