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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信息网络延伸,十三师党委网信办决定,在十三师辖区范围内,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恐吓、威胁他人或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活动线索。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活动线索。3.利用网络贷款,实施网络“套路贷”违法活动线索。4.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的违法活动线索。5.利用网络实施“暴力传销”的违法活动线索。6.利用网络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的违法活动线索。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2.举报人不得故意捏造、虚构、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1.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进行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2.对提供线索协助查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的个人,将按照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四、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通道
十三师党委网信办“十三师新星网信”微信公众平台留言举报。
2、电话举报通道
十三师党委网信办:0902-256631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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