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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5月我局承接运政职能以来,多次对师辖区新疆宇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查,该企业长期无人值守,我局多次、多渠道尝试与该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建立有效联系,均未得到回应。
2019年7月3日、2019年9月27日、2020年1月21日,我局针对该企业长期脱离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风险隐患较大、不具备开业营运条件等问题,共下发《十三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因该企业长期无人,文书无法送达。
现我局公告要求新疆宇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余书润及相关负责人于15日内前往我局作整改说明。逾期未整改,我局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新疆宇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吊销企业《道路经营许可证》及企业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行政处罚决定(见附件)。
十三师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新疆宇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新疆宇辉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新交运管许可[哈]字652201011510号
3.法人代表:余书润
4.经营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二道湖红星一场轻工业园区创业大道1号
5.经营范围: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8类)
6.车辆信息:车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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