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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期)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22 18:32:34

十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第十三师卫医罚[2020]003

广济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张应召

92652201MA79PUOR79

广济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张静于2020418日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诊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自觉履行 六个月

第十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04/27

2

第十三师卫医罚[2020]004

伊州区瑞金路至美美容院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白杰

92652201MA77XDCH79

伊州区瑞金路至美美容院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自觉履行 六个月

第十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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