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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兵团水利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兵团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兵水电[2019]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刘文胜(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电话:0902-2565349
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万俞(十三师水利局局长)
电话:0902-7160199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王新疆(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电话:0902-7160559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工程管护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第十三师水利局
2020年9月25日
十三师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人”公示
序号 |
水厂名称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红星一场水厂 |
陈 刚 |
18999680026 |
2 |
红星二场水厂 |
林忠学 |
18890988688 |
3 |
红星四场水厂 |
腾道永 |
13899359618 |
4 |
哈密浩源水务有限公司 |
张连生 |
18299368889 |
5 |
黄田农场水厂 |
汤海元 |
18099020061 |
6 |
柳树泉农场水厂 |
唐庆军 |
13899342766 |
7 |
红山农场水厂 |
张永志 |
1520902999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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