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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选聘2022年度法律顾问公告
来源:新星投资公司   作者:帕热古丽·米那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27 16:15:52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公司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公司)集团化管控、依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新投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位于新疆,业务涵盖国有资产、企业合规、工程建设、劳动与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税务、诉讼仲裁等领域;

2、事务所设立五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

3、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最近三年具有为兵团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或具有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业绩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律师的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和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4、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5、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5周年以上,目前在受聘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常驻新疆,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6、熟悉相关领域特别是兵团国资国企改革、集团化公司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公司治理、投融资等方面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法规水平和涉及工程建设管理、投融资、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等相关方面丰富办案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7、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领域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其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深受顾问单位的好评,并在所从事的律师领域享有一定的良好社会知名度;

8、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没有被投诉记录;

9、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服务范围

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实际管理)公司的权属公司20余家,包括但不限于(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红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大佳城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红星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新疆红星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疆红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哈密红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

三、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协助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处理日常管理、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风险论证、出具法律意见等;

(二)协助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拟定经济业务标准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标准化文本;

(三)根据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工作需要,草拟、修改、补充、审定合同等法律文件;

(四)就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的重大交易出具法律意见、律师建议、尽职调查、出具有关报告等事宜;

(五)协助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建立、完善法律管理制度,对各项制度的合法性提出审查意见;

(六)参加与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有关的谈判、协调、调解、和解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代理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仲裁、诉讼等;

(八)完成新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委托代理费另外协商,不包括在包干法律顾问服务费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选聘方案上述范围,未尽工作范围事宜,双方可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服务期及服务费用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服务期为1年,一年满后甲方根据乙方服务的考核和评价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由新投公司支付,经评价不能有效完成服务任务的,对服务费予以核减并解除合约。诉讼案件服务费用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另行结算。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方式要求:

服务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方式,主要以现场服务为主。甲方采取随机约请的方式安排受聘人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参加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具体按甲方需要执行。

除应邀提供法律服务,受聘人亦应积极变传统的被动式提供法律服务为主动式提供法律服务,遵从“事前预防为主”、“提前介入”的原则,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全程、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2、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受聘人须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专线,甲方可随时与本项目服务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

(2)对甲方的服务通知,项目服务律师需在接报后立即响应:

a、可以即时解答的即时解答,不能即时解答且时间紧急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解答,其他情况下原则上应在接报后一个工作日内解答;

b、需要服务律师提供上门现场服务的,应按甲方的服务时间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

c、需要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咨询成果资料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报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在接报或资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甲方;

(3)情况紧急的,服务律师应积极配合甲方的需求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事务。

3、职业操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聘人及服务律师应认真、诚信、勤勉、尽责、专业、积极、及时地开展和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一切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和甲方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

4、其他:

设立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投入人员均必须为隶属于(或受雇于)申请人单位且常驻新疆的从业人员,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中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

五、选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2年10月11 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下列书面响应文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超出时限不予接收,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龙泉路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帕热古丽·米娜提,13677595614 。注明参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二)初步评审。评审小组应对事务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判断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事务所可以参加谈判及详细评审。

(三)谈判。谈判工作由评审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有序开展,可采用面谈或网上谈判的方式。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共同与事务所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事务所平等的谈判机会,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同时进行进一步服务承诺。评审小组应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或最终方案,未提交最终报价或最终方案的视为弃权。

(四)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占比20%,技术、商务部分占比80%。评审小组对事务所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确定拟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并在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新投公司与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六、响应文件的制作

(一)原则

1、响应文件应突出重点、客观真实、精简扼要。

2、无论结果如何,申请人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选聘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技术与商务部分等组成。申请人需另行准备现场介绍内容,其中技术与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

(2)承诺函(原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负责人授权申请委托书(原件);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联系地址;

(6)申请人近三年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接业务能力优势(格式自拟);

(8)申请人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参加本项目申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10)在职(全职)律师情况汇总表(需反映姓名、执业证类别、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执业工龄、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11)申请人近三年从事本项目工作领域的业绩证明,重点是申请人近三年在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法律顾问经验的业绩证明;

(12)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小组(包括指派律师及其他服务团队成员)人员情况表,应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现在申请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明(如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职称证(如有)、简历、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近三年业绩证明(请注明为指派律师、其他服务律师)等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申请人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证明、没有被投诉证明、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证明;

(14)申请人及指派律师、其他服务律师购买执业保险合同或相关证明;

(15)其它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企业概况、获奖情况、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情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承诺等]。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需要备查的请提供原件。

申请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申请人公章,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律师事务所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少于2家,新投公司将重新组织选聘工作。

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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