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4期)的公告,涉及1家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火箭农场天山脚下超市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哈密火箭农场天山脚下超市经营的生姜,检验项目噻虫胺项目实测值0.33mg/kg(标准指标≤0.2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现场检查及风险控制情况。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4日对该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生姜(购进日期:2022-09-25)是当事人从伊州区陈学亮蔬菜批发摊购进,共购进10kg(其中6.4公斤被抽检)。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排查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情况
因生姜属于食用农产品,保质期短,无法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第十三师新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06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