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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7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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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十三师市监处罚〔2023〕77号 |
哈密市京风古韵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凉皮、伪造证据案 |
哈密市京风古韵食品有限公司 |
91652200MA78A4RK8B |
韩少荣 |
当事人未取得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提供修改日期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凉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杂食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07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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