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zeFcL4jOMpIP4J79IHCfw?pwd=49hs提取码:49h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9910600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新星市范围内。
三、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疆湘亨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18299914555
地址: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团部以西11公里处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邮箱:419208193@qq.com
电话:1809910600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769号长春路超高层小区办公综合楼11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湘亨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