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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民法典》,增强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9月29日,红山农场司法所应邀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水电八分公司全体职工上《民法典》法治课。
法治宣讲员重点就合同编中关于“试用期商品损坏谁买单”“在他人借条上签字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坐电梯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等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讲解。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把职工关心的、需要的、用得上的问题讲透彻,提高了职工群众学法的积极性。
一次次地普法宣传不是喊口号,完成任务,作为普法宣传员就是要打破偏远地区职工对法律的桎梏,把全面地、具体的法律知识送到他们身边。将法律法规带到职工身边,如同为基层治理注入了一针强而有力的“催化剂”,不断传播着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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